仲彦秋撂了笔,揉揉手腕——以他的修为写了这么点字还不至于手腕酸痛,不过是做个样子而已,而后从衣襟里掏出一柄刀。
刀身漾着一片水红,如舞姬飞舞时柔软的衣袖。
红袖刀。
苏梦枕俯身,虚幻的身体如烟似雾,轻飘飘收拢进了刀中。
红袖刀是他灵魂的载体,就像是一间只有他能进去的屋子,让他能够放心休息安眠,养精蓄锐。
仲彦秋手腕一偏,刀锋映出他的脸,孩子圆圆的包子小脸上是浅淡到近乎于的表情,他试着扯了扯嘴角,脸颊便露出了两个酒窝。
啧,真难看。
仔细把红袖刀放好,他捂着嘴打了个呵欠,熟门熟路地走进了自己的房间里——和以前一样的方位,里头的摆设也像得很,空气里飘荡着带了几分凉意的熏香气味,窗外月色正好。
到底还是小孩子的身体,经不得困。
苏梦枕用了两天时间处理完了金风细雨楼积压下来的事务,白锦堂对展昭的印象很好,兴致勃勃地试图为金风细雨楼招揽他,不过展昭相对而言还是更喜欢现在浪迹天涯的潇洒生活,也就婉言谢绝了。
包拯最初安顿下来休息了几天,又捧着书仔细温习了几天,在这个当口京师文会极多,处处皆是学子,凑热闹去参加了几场文会之后,包拯便对此失去了兴致,只闭门专心温书。
不光是四书五经圣人之言,他还把仲彦秋教给他的机械杂工农田水利等相关的翻出来仔细研究,闲来无事又跑去了京郊的村庄晃了几圈,坐进考场时他已然做下了决断。
包拯自恃学问是不差的,背后又有师兄撑腰,想来也不会被故意压下名次,只要认认真真考,进翰林院决计是没什么问题的,但是比起对着书本做学问写文章,他更想做些实际的东西。
他想要外放。
为一方父母官,真真切切地为百姓做些什么。
第四十一章
包拯在考场上字字斟酌着写卷子, 力求不要太过出彩时, 苏梦枕却是悠悠闲闲地稳坐着同庞吉喝茶。
苏梦枕来太师府来得光明正大没有半分遮掩, 庞吉亦是中门大开坦坦荡荡地把人迎进来。
虽说今年金风细雨楼住进了个考生,据说同金风细雨楼的楼主颇有些渊源这件事在京师上面那些头头眼里并不是什么秘密,这个时间苏梦枕上门难免会招致怀疑, 但是说实话, 金风细雨楼一贯的做派大家还是相信的, 况且即便是苏梦枕当真要联合着庞吉徇私舞弊,眼下他们也只能捏着鼻子认了, 说不得还要主动出手帮忙收拾收尾。
与朝廷正在同金风细雨楼合作的事情相比,一个小小的进士出身,哪怕是状元呢, 也显得无足轻重了起来。
金风细雨楼在东南一带购置了大量良田用于耕种, 东南地理环境复杂,又有许多民族混居, 往往翻过一座山方言就是天差地别,又民风剽悍不服管教,素来是流放贬谪之地, 因此哪怕知道东南多良田, 朝廷也几乎没办法把良田换成实际的粮食, 那些田地后来也就都便宜了苏梦枕,种出来的粮食除了自给自足外,多余运往北疆,以略低于市价的价格卖给朝廷做军粮。
檀渊之盟至今, 辽国看起来无甚动作,实际背地里算计不少,比起等着不知什么时候被人打上门来,倒还不如先下手为强。
兵戈未动,应当粮草先行。
至于为什么是贪婪诡诈出了名的庞吉负责此事……
庞太师的大儿子庞统乃是北疆名将,此次伐辽亦是主帅的热门人选之一,庞吉就算是再怎么贪,也决计不会对送去给庞统的粮草下手,说不得还得自掏腰包添补一二,生怕后勤一个跟不上,就让他白发人送了黑发人。
苏梦枕无意趁机抬高价钱牟利,庞吉也只求粮草的质和量有保证,二人喝着茶看着风景和和气气的就谈完了生意,庞吉放下茶杯,状似无意提起了包拯。
说实话,包拯在本届生员里也算是颇为引人注目的一个了,一来他的年纪小,十八九岁以魁首考中举人可谓是绝对的少年英才了,何况他从小就有着神童之名,相传博闻强记过目不忘满腹诗书,二来他那高挑健壮肤色黝黑的外貌在一众白皙纤瘦的读书人之中着实是鹤立鸡群,不知道的还以为是考武举的走错了考场,叫人议论了好一阵子。
“想来此番定然金榜题名,蟾宫折桂。”庞吉笑着说道,隐隐带了几分试探,作为本届的主考官,虽说不能保证前三,毕竟那是皇帝钦点的,但是让包拯录个二甲也是绰绰有余,苏梦枕在军粮上给他了不少便宜,他自然也不介意稍稍卖个好。
“我那师弟文不成武不就,当不得太师的赞。”苏梦枕说道,状似无奈地叹气道,“他最是不耐烦那读书做学问之事,又是执拗耿直的性子,叫他读书也不过是给他找点事情做,考的多好是不指望了,能考中而后求个外放,有我看顾着衣食无忧总归是没问题的。”
庞吉听了点点头,心里头也就多少有了底,苏梦枕端起茶杯掩去嘴角淡淡的笑意。
以他师弟的性子,这次十有八九是会藏拙的。
等到放榜之日,包拯果然只在二十余名,进翰林院自然是没戏了,奉旨榜下即用知县,得了凤阳府定远县知县一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