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覃站在门外,垂着头盯着脚尖,鼻子有点酸,他一步也不敢动,就这幺直直地杵在那里,一个劲地对自己说算了吧算了吧,人家对你一点点意思都没有,连朋友都不想做,何必勉强呢,一边又不甘心。
秦覃自从知道自己的性向以来,一直都小心翼翼。他喜欢池峻不是没有理由的,初三那年他倒霉被几个小混混堵在弄堂里抢劫,要不是池峻路过,顺手抄起秦覃的自行车把那几个小混混赶跑,秦覃也不会喜欢他,如果他不帮他的话,顶多,他也就损失个几十块钱。
可是现在,秦覃觉得,他的真心被践踏了,真心无价,早知如此,还不如让那几个混混抢去的好,他那辆自行车也不会被砸得稀巴烂,以至于只能骑辆破二手车招摇过市。
这些事,池峻早就不记得了。
他站了会儿,忽然门板被人拉开了,他红着眼抬起头,还在想池峻会不会把烤鸭砸到他的脸上,谁知道衣领就被人拽住了,一股大力拖着他往屋里走,大门重新被合上。
池峻扔下他,自个儿走到餐桌前,徒手捻了一块烤鸭,蘸着酱汁放进嘴里,头也不抬地说:“不想走的话,就留下来给我洗碗吧。”
秦覃小小声:“干嘛给你洗碗。”
池峻无语:“你怎幺跟个女生一样,说两句还会红眼睛,我再说你两句,你是不是要掉眼泪?”
“不是。”
“秦覃,你以后别跟着我了,烤鸭的钱我会还给你,你要不想洗碗的话你就走吧。”
秦覃急急忙忙否认:“不是,我想洗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