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嚷嚷啥!”我说,“你最近乖不乖啊?”
“还不错啦~”他学着港台腔,还是小男孩的音质,没有变声,“我数学考了全班第一呢!”
“这么了不起,周小娟是不是更喜欢你了?”
“切~~~~我才看不上她,难看死了。姐姐,你好不好啊?”
“我很好啊,就是上学嘛,你那边冷不冷,记得多添衣服,你妈老是忘了给你添冬衣。”
“我自己找出来了,我晓得放哪里的。”。
“真乖。”我笑起来,“姐姐放寒假了就回来了,再过两个月!”。
“好呀~~~~”他开心地喊,又说,“姐姐,你不要找男朋友哦。”
“知道啦!你婉心姐姐看着我呢,你不是早就收买她了么,她有没有向你汇报啊?”
“嘿嘿,真没有。”。
“对了,爸爸和美阿姨好不好?”。
“好,爸爸昨天晚上吃饭还说到你呢。”
“说我什么呀?”
“说不知道你有没有交男朋友。”。
“他怎么记挂这个呀!”
“他说:‘我闺女那么漂亮,怎么着也要找个富二代或是官二代。’”
“……”。
“姐姐,什么是富二代?官二代?”
“你别听他瞎说!自个儿好好学习,注意身体,知道不?”
“哦……知道了……”。
“行了,下回再说,我挂了啊,拜拜。”
“姐姐,拜拜,亲一个亲一个!”
“~~”我笑着挂了电话,心里却想起另一个人来。。
11岁时的叶思远,被高压电打掉了双臂,就是陈诺现在的年纪。
还是那么小的一个男孩子。
我想,要是陈诺被高压电打掉双臂,我会怎么办?
天啊!!我一定会发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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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销结束以后,因为销量好,区域经理送了我一盒巧克力,我很开心,寻思着晚上拿去送给叶思远吃。
咦?为什么我会第一个想到他呢?以往这时候,我都是先想到婉心的。也许是因为……婉心要减肥,不吃巧克力的缘故吧,我在心里为自己找了个答案。
我回到学校的时候,食堂里已经没什么菜了,我去小饭馆炒了三个菜,提着去了叶思远的寝室。
我已经连着去了四天了,这天是第五天,很有点熟门熟路的味道。
叶思远替我开了门,他的脸色不太好看,我问他:“怎么了?脚痛了?”
他摇头
我又问:“你室友呢?”
他说:“今天是周末,他们去市里逛街吃饭去了。”
q大在城郊,去市里面坐公交得40分钟,平时大家都不怎么去,到了周末才有时间出去逛逛玩玩,上大超市买东西。
“他们真是,你都不方便还把你一个人落寝室里。”我一边说,一边往叶思远的桌子上摆放饭盒,“叶思远,吃饭吧。”。
他坐在那儿没动。
我推了一下他的肩膀,说:“傻啦?吃饭了。”。
他突然朝我吼起来:“谁说我不方便的!我一个人方便得很!我什么事都能自己做!!”
我吓一跳,说:“你朝我吼什么呀!我知道你什么事都能自己做,你这不是脚受伤来着么。”
他站了起来,居高临下地看着我,那么高的一个人站我跟前,还是很有压迫感的。
他说:“我脚已经差不多好了,从今以后,你都不用过来了。”
“好了?”我有点疑惑,低头看看他的脚踝,藏在裤子和拖鞋里,看不出来好没好,我说,“你能自己吃饭了?”
“是。”
“也能自己写字了?”
“对。”
“那你马上吃给我看。”我抱起手臂,抬头看着他。
叶思远抿着嘴唇朝我看了一会儿,真的坐到了桌子跟前,抬起右脚搁上桌,大拇脚趾和食趾夹住了饭盒上的勺子。
他的右脚踝还缠着纱布。
他平时都是用右脚拿筷子吃的,我在网上的照片上看到过。按理说,拿勺子要比拿筷子更简单,可现在,我看着他脚趾夹勺子的样子,疼得额头上的汗都冒出来了,嘴里却是咬着牙一声不吭。
叶思远用勺子兜起一勺饭,身子压下去,脚趾颤颤巍巍地把勺子送到了口里。吃了一口,他立刻坐直了身子,放下了脚,抬头对我说:“你看,我能吃饭了。”
然后,他就愣住了。
因为我已经哭了。
我一边哭,一边说:“叶思远你这个笨蛋,你逞什么能啊!脚疼就脚疼呗,医生都说要一个多礼拜才能好呢,你这才5天,硬撑什么啊!”
他看着我,也没说话,过了一会儿,他叹了口气,说:“陈桔,我是觉得,咱们这样下去,不好。”
我泪眼朦胧地看他,问:“怎么不好了?”
他说:“我们两个不合适。”
我瞪大眼睛看着他。
他低着头,想了一会儿,又抬头看着我,眼神带着哀伤,说:“你看,我没有手,是个残疾人,你这么漂亮一个女孩子,和我在一起,不合适。”
我傻了,说:“叶思远,你都在想些什么呢?谁说要和你在一起了?”
他的脸一下子就红了,脸色变得很尴尬。
我抹掉眼泪,冷笑了一下,说:“叶思远,你听好。咱们俩要不要在一起,那是我说了算,我陈桔,这一辈子还没被哪个男人拒绝过呢!这几天你脚受伤,我照顾你,喂你吃饭,帮你洗衣服,那是我学雷锋做好事!谁叫你是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