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过来套个近乎。
只是陆韶珏的今日却是没有与他们周旋的心情,一身黑衣的他板着一张脸,比平日更加的生人勿进,稍微靠近些,都能感受到他身上散发出来的寒意。
丧礼似乎总会遇上雨天,于林瑾从外面回来,带回了一身的水汽。“boss,按照您的意思,我和其他人都谈了一番,远知生前的确有找在什么人,只是他很少和人提及,只是一些有这方面能力的人,听他询问过。”
“查阅了当年的卷宗,那个孩子的消息是在一个偏远山区断掉的,因为当时情况复杂,警方也没有搜山。因为不曾见到孩子的尸体,所以远知一直坚信那个孩子还在人世。”
“既然还在,那就给我找出来。”陆韶珏按了按眉心,这些天因为处理丧礼的事情,他精神并不是很好。“远知对这件事情本身有些抗拒,这么多年来虽然在找,但是还是被很多的东西局限住了。给我全力去追查,孤儿也好,被收养的也好,把这个孩子给我找出来,不论如何,应该要给他一个交代。”
于林瑾知道陆韶珏在对待萧远知的事情的时候,态度总是会有些不同。他从前好奇陆韶珏是不是对萧远知有意思,但是看两人的相处模式,却是半点都看不出来有什么蹊跷。
与其说陆韶珏喜欢萧远知,倒不如说陆韶珏特别关照萧远知,如果不是清楚陆韶珏的年纪比萧远知还要小上几岁,于林瑾都要怀疑萧远知是陆韶珏的后辈了。
昨日下了大雪,今日不知为何今天却飘起了雨,雨不算大,却让萧涵熙整个人都变得懒洋洋起来。
雨天的时候,宫中的所有的人都会变得格外的小心翼翼,因为他们的陛下每到雨天,心情就会特别的不好,他的心情一旦不好,就特别容易因为一些事情爆发。
宫中的人都以为萧涵熙不喜欢雨天,其实不是。
萧涵熙其实很喜欢雨天,因为每到阴雨天,萧涵熙的双腿都会疼,那是一种无法言说的感觉,就像是有密密麻麻的虫蚁在啃食他的腿肉一般,那种疼痛,会让人发疯。
在失去了行走的能力之后,他慢慢的不能够感应到双腿的存在了,只有到雨天,那种痛才能够让他知道,他还是有一双腿的。
只是这种喜悦伴随着痛意,加在一起,便变了味道,容易让他想起他大病的那个冬天,那一年的冬天,金陵城少见的没有落雪,反而是下了七天的雨,雨过天晴之后,大病一场的他醒来,就再不能下地行走了。
如今的萧涵熙躺在酒店柔软的床铺之上,看着被窗帘挡住了光的屋外。
雨声沙沙,多年之后,他再一次爱上了雨天,这雨声就好似在提醒他,所有的一切都过去了,他已经是新生的他了。
不会再因为阴雨绵绵而痛得疯魔,更不会因为一阵小小的寒风,就卧床不起几天几夜,每天伴着药水的味道入眠。
现在回想过往的自己,他都忍不住嫌弃,自然也就能够理解,那个人为什么不会喜欢他。
好吧,就算他能够站起来,活的健健康康,以那个人的性子,也一样不会喜欢他。
把这些因为雨天而勾起的乱七八糟的记忆都扫到了角落里,萧涵熙打开手机搜了一下最近的理发店,准备先给自己换个形象。
他昨晚躺在床上实在睡不着,拿着手机把各种东西都研究了一遍,越是研究,就越是感慨这个时代这个世界人类的伟大。他不知道自己的新生算是那个什么穿越还是重生,昨夜差点被随意点到的话本给吓到。
等到他稍微了解之后,才知道这个世界有很多穿越重生类的小说话本,虽然他这样的存在很是稀奇,但是在这个世界的话本之中倒是和稀松平常。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