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洵索性跃下房顶,轻飘飘落入院中。既然看出这是个什么阵,他也便知道阵眼在什么地方,于是循着方向找去,却发现阵眼所在位置,竟然就是他先前所居住的那个小院。
只是这一次,院外再也没了先前那杨柳荫的障眼法,他径直走进去,只见原本空荡荡的院中,不知何时燃了十六盏长明灯,中间簇拥着一块足有脸盆大小的龟壳。
就在陵洵踏入院中的一刻,十六盏长明灯齐齐熄灭,中间的龟壳被一种未知的力量牵引,蓦地弹起,陵洵见状,心中顿时生起不妙的预感,拔腿就跑,生怕那不长眼的龟壳砸在他头上。
然而老天似乎偏偏喜欢与他作对,就听一声闷响,陵洵的头顶像是被重锤狠砸了一下,两眼冒金星之际,约莫看到一个硕大的龟壳在脚边滚了几滚,乌溜溜朝上翻转过来,背心里写着一个张牙舞爪的“乱”字。
陵洵眼前一花,还没从这龟壳灌顶的眩晕中回过神,就听砰地一声有人踹开门,方珏急匆匆赶进来,迎面便是一句:“风爷,你让我盯的那伙人要被行刑了!”
第二十二章
自从那一夜皇城中有阵法师闹事,京城俨然有了草木皆兵的风貌。皇城根底下生活了世世代代的黎民黔首嗅觉最是灵敏,这段时间简直噤若寒蝉,恨不得将“老实本分”刻成清规戒条,揣在心里早午晚各念八百遍。
商贩不出,门店不开,就连那入了秋准备吃饱一顿再去死的蚊虫也被城中凝滞气氛所慑,不怎么敢出来咬人。人们无聊之际,只能躲在自家屋里抠脚,抠得也不慎舒爽,生怕哪天就有个八竿子打不着的亲戚被扣上阵法师的帽子,招来池鱼之灾。
这一天,玄武门外的法场尤其热闹,在家里快憋出毛的好事者听说那边要处斩一批囚徒,在得知这些人只是最普通的凶犯,而非前几日所抓捕的阵法师时,便呼朋引伴地欣然前往。
从古至今最不缺的就是爱看热闹的人,特别是看杀头的。从监狱里送出,以囚车游街,最后再被推到法场上血溅三尺,这整个过程堪称一场跌宕起伏的大戏。胆子小些的,便抱着孩子凑到街边看看囚车,若是囚车里的人能喊上一嗓子“十八年后又是八尺好男儿”,就算不虚此行。胆子大心理承受能力高的,便直接守在法场,占个好位置,兴许还能瞥见人头落地咕噜噜滚动的模样。
“这些是什么人啊!”人群中终于有人想起来,随意问上一嘴。
“好像是山匪吧,据说杀人放火无恶不作。”旁边的人也只是随意地一说。
那发问的人啧啧两声,脸上升起了几分看热闹的心安理得,“这种人,就该杀!”
“可不是,看那穷凶极恶的样子,指不定干了多少坏事,就该杀!”
穷凶极恶的钟离山是第一个被押上法场的,他那本不算凶恶的豹头环目,在经历了近两个月的牢狱蹉跎之后,早已和陵洵出狱时的样子判若两人,那喷张的须发扎在一张几个月没洗过的脸上,再配上一副眼眶凹陷布满血丝的幽亮招子,别说“穷凶极恶”,就是说他吃过人肉喝过人血,恐怕也会有人深信不疑。
钟离山浑身五花大绑,就算有通天入地的本事,此时也只能当个活粽子。两名官差似是知道他并非善茬,小心谨慎一边一个地押着,等走到行刑的位置,其中一人在他膝盖窝子里狠踹一脚,令他扑通跪倒在地。
“当家的!”
距离钟离山最近的一个囚徒见状大喊一声,差点挣脱两名官差的钳制冲了上去,两名官差狠狠用刀背在他后颈劈砍,然而囚徒却好像发疯的猛虎,身负神力,眼看就要将那两个官差掀翻。
“住手!!”钟离山怒喝一声。
那脸上一道长疤的囚徒蓦地僵住,他正是之前在狱中和陵洵交过手的疤脸汉子,姓王名大。
钟离山道:“黑疤子,事已如此,你还要怎地?是想要不得好死,被五马分尸千刀万剐么!”
王大怔然立在原地,铜铃大眼竟是一红,簌簌落下泪来。
钟离山缓缓叹了口气,轻声说:“好了,安心上路吧,来世咱们还做兄弟。”
“当家的……”
钟离山最后望了一眼城门的方向。